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
根据学院安排,研究生本学期所有课程在2014年12月31日结束。考查课自主安排考试或考查形式,所有必修课原则上采用考试形式。研究生公共课由研究生处安排,其它考试课由培养单位安排考试。
一、期末考试安排
1、所有考试
2015
年
1
月
4
日
前结束,各专业考试形式及地点由培养单位协调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2、2014级研究生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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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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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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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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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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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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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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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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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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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单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秘书或任课教师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研究生处网页——表格下载)。考查形式的课程请填写《研究生课程论文评审表》,见附件。
4、各课程成绩单应在考完后一星期内送交研究生秘书2份(含电子版),研究生秘书备档一份,另一份交研究生处。考试成绩务必于寒假放假前交到研究生处。考查课(安排论文写作的老师)成绩在下学期开学的一周内交研究生处。
5、跨学科选课的研究生必须有考试成绩,选修本科课程的研究生其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和相关系部协商,务必在本学期末上交考试成绩。
二、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研究生放假时间为2015年1月5日—3月8日,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在1月4日之前离校。3月8日之前研究生到所属系部报到,到研究生处注册盖章。凡是不能返校的研究生须向研究生秘书提交正式请假书面证明,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各系研究生秘书于2015年3月9日将本系研究生到校情况报研究生处备案。
2015
年3月9日
正式上课。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前安排好下学期研究生课程。并把安排好的课表在2015年1月10日前交到研究生处。
附件:1、《研究生课程论文评审表》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表
研究生处
2014-12-05